各学院团总支(分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宣传我校青年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培育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奋斗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一、评选类别及奖励
“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共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4.“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二、评选条件及流程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流程、统一管理的要求实施本次活动,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具体评选条件及流程安排详见附1:《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芙蓉学子· 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是培育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总支对此活动要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统一行动、广泛宣传、动员本学院学生积极申报或参与投票,高效优质的完成本次评选工作。
2.认真组织,严格推荐。活动的实施过程,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办事。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在全校通报批评。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在评选过程中,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展板等多种途径,并广泛通过微博、微信等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营造评选工作的良好氛围。评选结束后,通过主题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团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巩固活动成果,深化典型宣传。
4.做好各类资料收集、总结评估工作。学校对本次活动实施全过程的有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撰写活动实施评估报告,活动结束向第二十二届“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之“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主办单位提交。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2019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2:第十四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 奖”申报表
共青团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4日